法人变更需要重签劳动合同吗?
发布日期:2022-05-15 浏览次数:1501
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,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,法人是具有独立财产权的,以独立的财产承当有限的民事责任,企业与劳动者树立劳动关系的,就要签定劳动合同,那么法人变更是否需要重签劳动合同呢?
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,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的,如果法人是公司的股东,就不存在劳动关系,所以是不需要签定劳动合同的。
相关法令规定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
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树立劳动关系。用人单位应当树立职工名册备查。
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,应当照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、工作条件、工作地点、工作危害、安全出产状况、劳动报酬,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状况;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状况,劳动者应当照实说明。
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,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,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。
第十条树立劳动关系,应当缔结书面劳动合同。
已树立劳动关系,未同时缔结书面劳动合同的,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缔结书面劳动合同。
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缔结劳动合同的,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树立。
公司补签的合同的期限
公司选用职工后,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要签书面劳动合同,规定时间内没签劳动合同的,公司要补签。那么,补签劳动合同时,就要确定公司补签的合同期限的起算时间,由于这或许关系到职工主张双倍薪酬的权力。
公司没签劳动合同,补签的合同期限并无明确规定,实践中分为以下两种状况:
1、补签的合同期限不包含未签定劳动合同的期间
这种状况下,换句话说,没补签劳动合同之前的时间,公司与职工还是没有书面劳动合同。为弥补职工未签定劳动合同期间遭到的丢失,职工能够请求双倍薪酬,而且从职工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后一年内提出。
2、补签的合同期限已包含未签定劳动合同的期间
由于补签时包含了之前的劳动期间,实践中的做法是职工的劳动权益未受丢失,所以能够免除公司支付双倍薪酬的义务。
不过,由于没有明确的规定,职工还想主张双倍薪酬的权力时,能够在公司要求补签劳动合同时向其主张双倍薪酬。若是两边未能协商一致,职工能够及时采纳法令措施,避免错过请求的诉讼时效。
最终,现在有些在上海注册公司的一些公司为避免承担职工的责任,正式选用职工后,又没签劳动合同,若是未积极补签合同,将会严重损害职工的利益。所以,在有必要的时候,主张职工能够活跃采纳劳动争议处理方法处理。
以上常识就是小编对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,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,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的,如果法人是公司的股东,就不存在劳动关系,所以是不需要签定劳动合同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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